“……别提那事儿,那事儿比现在这桩可要命多了,现在只是遇敌不战。回头往兵部报个败绩就是了,可当初,唉。那可是抛弃友军于不顾,临阵脱逃啊。”先说话那人一听,脸就垮下来了,想想那可怕的后果,他也不寒而栗,吹在脸上的西北风变得更难熬了。
“岂止啊!陈老弟,你别忘了,咱们可是步兵。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?在顺圣川,还可以说鞑子把注意力放在宣府兵身上,可现在呢?都跑了几个来回了?愣是没一个鞑子追上来,这里面……”
“别说了,别说了。”陈姓军官面如土色。再顾不得发牢骚了,这事情里面的意味太可怕了。不是他们这种小人物能参合的,“这事儿可不能再说了,随他去吧,反正咱们啥也不知道,将来有事,应该也轮不到咱们倒霉。”
“但愿吧。”
这样的议论无处不在,军士们都是小人物,而通敌卖国这种大事永远也轮不到他们头上,那是大人物们的专利,小人物就算是有那个心思,也没那个本事。
不过,小人物却不傻,甭管大人物们的行为冠上了何等冠冕堂皇的名义,也同样遮掩不了他们心底的肮脏和龌龊,要不怎么说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呢?
当然,小人物的声音向来是被忽略的,只有被官僚们认可的言论,才会被记载在丹青之上。比如现在这个状况,若是以王勋和大同巡抚的奏报为准,事情就是这样的:
甲辰,小王子犯阳和,大同总兵奉旨督师往援,败绩,返大同;
丁未,小王子寇大同,大同总兵奉旨迎战,败绩;
……如是反复。
从中,人们可以看到一个屡败屡战,弃而不馁的勇将,和一个莫名其妙的小王子。谁也不知道王勋怎么就能有这个勇气和实力,明明一败再败,却总能重整旗鼓;而那个小王子也跟白痴一样,完全不懂的斩尽杀绝,只是在大同四下里漫无目的的游走不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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