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遥望车窗,看见道路两旁的行人,皆将目光盯着马车。他们或惊讶、或愤怒,或张大着嘴、或瞪大着眼睛……但是,他们来不及做反应,因为马车的车速令他们只能够看清车上的旗帜罢了。
马车此时如同赛车,它在德博蒙小姐的驾驭下几乎是安全地“横冲直撞”。这个年代自然不可能有红绿灯,所以马车过十字路口时都不带减速的。我真的很怀疑,再这样下去万一出现了“欺实马”怎么办?
我没有必要的担心看来是多余了——车速变慢了。
“快要到圣詹姆士宫了!”大亨利拉起他那一边的车窗帘,看了一眼。他显得很谨慎,而且也很认真,对职责一丝不苟。
“减速”是一开始就安排好的剧本。既然这一次是为了让乔治三世国王看到,那么怎么可能不去他的家门口走一圈呢?
事实上,不只是走一圈那么简单。我还希望能够跳过议会,直接给乔治三世国王递交要求其接见的申请书。这是因为前几次递交的申请书,都是按照大不列颠法律,先交给了议会。不管最后拒绝的是国王本人,还是根本就是议会自作主张了,我希望能够在这里再试一次。
来到大不列颠王宫圣詹姆士宫外,大亨利拿着申请书小车了,然后车再次开动。
接着,马车再绕了大半个西伦敦,过了一个小时又转了回来。
只见大亨利面色不佳地上了车。
“乔治国王拒绝了吗?”我问。
“不,”他摇了摇头,说道,“申请书已经递交了上去,但是乔治国王不在伦敦,他去了普斯茅斯视察海军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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