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设四司刑部司、都官司、比部司和司门司。
刑部司掌律法及按复大理寺及全国奏谳,分左右厅,左厅掌详复,右厅掌叙雪,以互相稽核;
都官司掌俘隶簿录,给衣粮医药,而理其诉免,凡反逆相坐,没其家口为官奴婢;
比部司掌勾会内外赋敛、经费、俸禄、公廨、勋赐、赃赎、徒役课程、逋欠之物,及军资、械器、和籴、屯收所入;
司门司掌门关、桥梁、道路的禁令及其废置、移复之事。
……
工部,掌修造营建法式、诸作二匠、屯田、山林川泽之禁令、江河堤岸、道路桥梁诸事。
下设四司工部司、屯田司、虞部司和水部司。
工部司掌城池土木的工役程式,凡制作、营缮、计置、采伐材物,按程式以授有司;
屯田司掌全国屯田、京官职田、诸司公廨田及官园宅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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