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宫锦红点了点头,斟满了两杯酒,旋即双手举起了一杯酒,朝不败雁北敬酒道:“三哥,这把不败刀的名字取的甚是霸气,威武,自然应该配上如此豪气的诗句。
以小弟之见,假以时日,三哥定能在大地战士一门发光散热,成就一方传奇。
而三哥手中的不败刀,自然也会像司马茂手中的破天刀一般,名扬天下,无人不晓。”
不败雁北将酒杯与南宫锦红的酒杯,轻轻地碰了碰,潇洒一笑,道:“多谢四弟的吉言,三哥借四弟的美酒,敬四弟一杯,先干为敬。”
不败雁北话音刚落,顿时便一口饮尽了杯中的酒,赞道:“好酒。”
南宫锦红一仰头,也干了自己酒杯中的酒,笑道:“不败雁北不败刀,不败刀下火焰烧。烈焰滔炼千锤遍,敢与破天争一招。
哈哈……没想到三哥虽乃一介粗人,居然也能吟诗,小弟是自愧不如呀!”
不败雁北摇头道:“四弟此言差矣,前两句虽说是我瞎造胡编的,可是完善末尾两句的却是四弟你自己呀!”
南宫锦红羞愧道:“若是没有三哥的前两句起头,小弟那是万难也不可能想出后面两句的。
吟诗创作,若无灵感,断字断句,卡文不畅,乃是常有之事。”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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