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时已是黄昏,夕阳暗红色的阳光,正好照在他的脸上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庞谢撕掉面具的同时,夕阳的光辉第一时间照在他的脸上,在阳光的照耀下,这名血族第一时间化作飞灰,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。

        庞谢只觉手上一轻,手上这位仁兄就变成了灰烬,不由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忘了他是血族,见不得阳光的。”霍姆斯从车上走了上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忘了。”庞谢摇摇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只有两种血族完全无惧阳光,一种是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的始祖血族,一种是天生就不畏惧阳光的日行者。”霍姆斯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越来越觉得你对血族的了解非同一般,你确定你只是看了大都会警察局的档案吗?”庞谢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是因为我善于思考。”霍姆斯没有多说什么。

        干掉这名血族之后,庞谢并没有立即离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本来以为铁轻雨等人战胜了那伙血族,不会再有危险,这才决定立刻洛克庄园。

        没想到,还不等他离开洛克庄园,就遇到了前来支援的血族,这不由得让他提高警惕,决定在此守候,等铁轻雨等人离开之后,再离开洛克庄园。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他便与霍姆斯隐身暗处,等铁轻雨一行先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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