烟丝色泽暗沉,但却带着油亮。
客栈外的被北风弄得忽明忽暗,老妇手中的烟丝也一亮一亮的。
他一眼就看出这烟丝是调制过得,依稀可见里面的散碎花瓣,还有阵阵酒香。
老马倌抽烟时就喜欢往烟丝里加几滴农家土酿的浊酒,说是能够提味,也算是种烟酒不分家。
烟丝里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添加味道,刘睿影还从未尝试过。
其实试试倒也没有什么,但在这荒僻的客栈中,来往的人不黑不白的,他哪里敢抽?目光顺着老妇的手,这才发现有十个亮闪闪的东西,却是要比油亮的烟丝更加惹眼。
她双手的十根指头上,竟然都带着一枚又厚有重的金戒指。
“瑞福记”的袋子,十枚金戒指,阔气是阔气,但也着实是土气……
以至于刘睿影差点笑出声来。
都说人越缺少什么,就越会炫耀什么。想必这老妇不知从哪里发了一笔横财,然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装点门面,把自己周身都打扮“妥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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