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提前一周左右已经预约通知过大忙人今天给他过生日出来玩儿,他同意了。结果左等右等了一天,甚至我都退一步安慰自己他事情多,能记得到晚饭的点儿滚回来和我吃一顿就好,但是过去那么久还是没有瞧见他的鬼影。我以为大资本家把我当成无偿工人,在又是喊我洗菜又是叫我擦鞋,等等一系列残酷地剥削了我劳动力的发指行为之后,竟然放我鸽子耍诈不认账了。虽说他最终没有食言而肥,算是人性尚存,可当时想的是这么晚归能去什么地方?没开始干什么估计人家就打烊清场让走人了。而且无视时间的长短,我还得被扣一顶反正他确实是带我出来玩儿了的大帽子,我能不生气么?能不开展工人运动抗议他么?
给他过个生日怎么我要这么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的?
另外,什么叫这辈子的部人品幸运值都用在那件事上面了?我记性再不好,即便是用岳飞背刺的我也得记住杯子绝对不能拿错啊!万一他脑子一个短路,真来找我算账,那惩罚未免太可怕了,简直不敢往下深想......
“我跟你讲你今天完美得我要给你满分,不怕你骄傲,满分!!!”虚伪不虚伪的先不提,慷慨送上大拇指一枚,对着他扬起个大大的笑脸,梆梆用力砸地猛甩尾巴地讨好撒娇,所谓千穿万穿马屁不穿,“哎呀!不要这样!!!什么气不气的,我都快爱死你了好么!!!我...”
“......你快给我打住,少拍马屁!赶紧吃,要化了。”他一指头杵到我脑袋上,别过脸摸摸自己的鼻子,转手胳膊搭上栏杆,微躬身倚在那里,另一手举着冰激凌咬了一口,看向桥下的湖面。
嘁,不拍就不拍,难不成他会有不好意思这种正常人该有的情绪么?我怎么不信呢。
夜色庇护下,趁他没注意,我也稍扭过头作遮掩,挤眉弄眼吐舌头地摆了个鬼脸回赏给他。
正偷偷摸摸小动作着,手上一湿,啊,把这茬儿忘了,冰激凌已经开始化了,忙低头小舔一口。
果然除了冰凉的触感,浓郁的奶油味只存在于记忆中。对我来说,这种女孩子最喜欢的一类甜食,再也没有了任何诱惑力。
虽然已经习惯,亦早就没了初时发现对食物丧失味感的那种酸涩的悲伤,却不免还是有些小不爽和小失落。
啊啊啊,算了算了,事到如今想这些管什么用?权当吃冰喝凉水了,没味道好歹能下下汗不是?并不算彻底的一无是处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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