艳彩那帮姑娘平日里就是手心破了处皮,都要向他抱怨半天。她一个小姑娘又哪里受的了这样的疼痛,若是他今日没来,又会是怎样的光景。
沈千歌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他,整个人愣了几秒,语气中有些诧异又有些惊喜“叶大哥!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
他怎么会在这里,沈家药房里的药师怎么会认识他,又怎么会唤他二爷。沈千歌忽然有了好些困惑,又忽然有好多话想和他说,却无奈找不到突破点。
叶暮云见鲜血止住了,便开始包扎,并表示他只是偶然路过。那名药师是他的朋友,今日路过时看到有个身影特别像她,便跟了进来。只是没想到却是看到了这么一幕,只恨自己来晚一步。包扎好伤口后,他一脸认真的看着沈千歌,语气不容置喙“告诉我,这是怎么回事?”
沈千歌看着胳膊上俏皮的蝴蝶结,连自己也没注意到此刻脸上展露出的笑颜,好像只要这个人在身边,她就会有一种格外安心的感觉,也正是因为这样,她毫无保留把自己的身份以及今日到这里来的目的全盘托出。
听完她的叙述,叶暮云眼珠子瞪得溜圆,嘴巴大大张着,眉头也皱了起来,他没想到这个世道居然有人会相信这种事情,做出这种荒唐事。
震惊的情绪陡然爆发“不是吧,这是什么狗屁不通的道理,若是女孩子的血肉能治病,那像我这样优秀的人岂不是都能起死回生了。”
见他一副忿忿不平的模样,又说出这般自信的话语,沈千歌心尖猝然一动,暗暗觉得他说的很对。
忽然,叶暮云像是发现了什么,眼前一亮,蹲在地上不知道在捡些什么,沈千歌也好奇的蹲到了他的身边,只见他捡起地上几颗死虫子的尸体,放在手心里,一只纤长的手指直接捻了上去。没一会,手心里就出现了一摊灰褐色的粉末。
就在沈千歌一脸不解的时候,他忽然走到那包药材,直接把粉末洒到了药材里,嘴里还振振有词“呵,要是真的能灵验,小爷的名字就倒着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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