毫无疑问,做为众英雄之王,吉尔伽美什的长相气势足够匹配他的身份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身盔甲的男人金发红眼,五官端正英挺,举手投足间发出金属撞击的叮当声,穿着繁复却并不累赘,他身上的魔力磅礴入烈日,光是看着就让人隐约窒息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在我面前自称为王的垃圾们,在尘埃里扒食的蝼蚁怎能直视太阳光辉?”吉尔伽美什的傲慢溢于言表,他完全不在意在场其他英灵的身份和感受,仿佛只是站在那里,便就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王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站在暗处,仰着脖子的姿势让我相当不爽。

        间桐雁夜浑身抖得像筛糠,我甚至都开始疑心他是不是癫痫发作,或者我的御主其实是有什么隐疾,只是碍于面子一直没有告诉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这是……远坂家的从者,”间桐雁夜深吸一口气,“是小樱父亲的从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。”我应了一声,手下捏着间桐雁夜后颈的力道却丝毫不松,在我眼里这个家伙的精神状态严重堪忧,只要我一松手,这个神经病就会立刻冲到吉尔伽美什面前自爆马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您和他们一样吗?”间桐雁夜抓住我的手腕,这个动作是他目前为止干过最出格的事情了,他尽力撑大他的眼皮,“您也是王,诅咒之王,您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我静静听着,随后反掐住间桐雁夜的手往后一扭,再捂住他的嘴巴,强行让他把到嘴边的惨叫吞咽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拿我和他们相比较,”间桐雁夜的手软塌塌地垂下来,额头上冷汗滚滚,我送来掐他后颈的手,沿着脊柱往下按压,只要我稍微用点力气,我的好御主就会瘫痪在床度过这生命的最后一个月,“你没有资格来要求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我对自己的认知很明确,诅咒之王的名号在征服王,大不列颠王和英雄王面前不值一提,这只是人类给我的称号,此王非彼王,我甚至连属于自己的领地都没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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