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如果只是知道自己的大概方位或者只知道自己的长相,那就大有搞头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义埋在土里,用眼角的余光来观察外面的情况,这样能再下降几分被发现的几率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他曾经在一篇百度的帖吧上看到过一篇相关的帖子,说是用眼睛的余光来看事物比直接用眼睛看要敏锐很多,并且很大几率不会被那时灵时不灵的第六感所发现。

        眼睛余光更敏锐,这点他不确定,但是会减小被发现的几率倒是真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还是六年级得时候很喜欢吓唬别人,无论男女,甚至连老师他都吓唬过几次,看到老师的惊容,当时笑的前仰后合,猖狂无比。

        但他也付出了“代价”,因为这“代价”,在那段时间他常常感觉身体被掏空,而最能反映出来的,就是那几根墨水用完的笔芯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在疯狂的吓人行动中,他也总结出了几点经验,其中一点就是意图在背后吓人的时候,要脚后跟先落地,将重心完转移后再前进,这样会一定程度减小落地时的声音,而眼睛不要紧紧盯着目标看,四处乱瞄就可以,但一定不能让目标脱离自己余光的笼罩。

        当初因为这几点经验,吓人都被他吓出了仪式感。

        林义在这时回想过去吓唬别人的事,不为别的,只因为如果干巴巴的等着,那这十分钟将会被无限延长,但如果想些有趣的事,这十分钟就会瞬间缩短至一分钟以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果不其然,下一秒在他的余光中,就看见了几个一身锁子甲,手持长矛的绿面鬼兵。

        暗暗为自己的智商点个赞,然后仔细观察他们的动作,看看是以什么方式发现的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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