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早还是不说话,抿着嘴不看他,侧脸像个倔强的孩子,脖子上瘦得能看见青色的大血管,锁骨高高凸起,在肩膀上形成一个深窝。就这样单薄地站在空空荡荡四壁雪白的房子里,无端让沈澈心酸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什么都不用说,沈澈已经彻底投降了:“好了,只要你不答应我就什么都不干,真的什么都不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早早越过他往卧室走,眼睛亮亮的:“你回家吧。把小哈带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小哈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,嗖一下钻到床底下不肯出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澈也笑笑地指着窗外,一副被好运气砸中的灿烂表情:“早早,下大雨啦!“

        不止是因为下雨了他可以赖着不走,还因为早早看了这么半天窗外,竟然没看见下雨了!刚才明明就没看外面,注意力肯定都在他身上呢!

        早早脚步顿了一下,回头淡淡地看着沈澈:“打电话让人来接你。”他那个万能助理小方别说下雨,就是下刀子都能有办法把他安接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沈澈拍拍口袋,露出一嘴小白牙:“手机丢了,我不记得他的电话号码。”怕早早生气,赶紧解释:“真的丢了,早上你生病我一着急,也不知道掉到哪去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手机是真丢了,电话号码记不记得只有他自己知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早早把手机递给沈澈,沉默着不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智商超过一百六的天才能不记得那几个数字?以前帮她期末复习,她拿错了书,他三分钟把一本从未读过的纯古文翻完,能一个字不差地把那些晦涩的字句都背下来!

        别人平均阅读速度是四百个字左右一分钟,他能达到两万而且还能过目不忘!人家大学五年力以赴才能从建筑学院毕业,他纯学习时间没用上两年就拿到建筑师资质,还顺便读下来一个数学博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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