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何德何能,可以拥有两次巨大机缘。一次跌进异世界未死,睁眼便遭遇了爱情;另一次叫他跌跌撞撞地从深渊里爬出来,再度重生。
既然老天爷待他不薄,又何必在这里伤风悲秋,弄出副缠缠绵绵、旧情未了的姿态。
从周易君变成凯恩斯,难道是命运在劝告他学会教训,不要再去招惹什么粉红冤孽,而是像这里的每一只雄虫般,成年后就马上寻个靠谱又大方的雌君当靠山,收上一二三四五位雌侍聊作消遣,手握家中财务大权,平日唯一要紧的事物便是努力让妻子们生出七□□十个好蛋,然后不断娶妻、不断生育……(注1:看作话哦)
这便是此间社会最完美的丈夫模范了。
“也好。”
呆坐几秒后,他喃喃自语:
“虽然我没能在这里举行婚礼,但是有机缘让巴森在这里生儿育女,上辈子总也不算白活一遭。”
想起自己那温柔可亲的兄长,原本抑郁不堪的心情也稍微变得轻松快活起来,凯恩斯定了定心神,将从方才开始就不断叫嚣咒骂的批评声赶出脑袋,也不觉得被雌虫们围追堵截的样子狼狈了。
在寂静中安坐片刻,他掸去尘土站起身。为了向自己表达自己必定会从这一刻开始轻松愉悦的心情,还双手插着兜在唧唧咋咋鸟鸣中哼着歌,踢踢踏踏地准备转身往回走——
他可是今天的伴郎,老是搞消失可不行。
然而就在此刻,一个极低沉的声音突然从灌木篱笆的那头在他耳边炸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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