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市的十月偏干燥微凉,风吹在脸上,明明不冷,也是刺骨的。
沈博宇抬手拍拍脸蛋,一抬头就看到了不远处的小桥底下,被几个混混围在中间的男人。
男人生的高大英挺,一身酷酷的黑色工装将他周身的冷淡疏离尽显,偏偏眉眼对上沈博宇的眼睛时,又蕴含着一股子温柔恬淡,很矛盾,却一下子吸引住了沈博宇的目光。
男人是村子里出了名的混混头儿,烂泥扶不上墙。他从小没父没母,靠打零工养活自己。再长大一点,男人全身纹满纹身,跟一群混混在一起,整天不是在打架,就是在打架的路上。
村子里的人都不喜欢男人,哪怕他长了一张帅绝人寰的脸,二十二岁了,依然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。
可沈博宇喜欢,从见到男人的第一眼就喜欢。
此时男人正跟那群混混们说话,不知说到了什么,混混们挺激动,好像有不满,却都在男人蹙眉的反应中渐渐熄了火。
不多会儿,男人遣散了其他混混们,再次看向沈博宇,只是停留在沈博宇身上的视线没多久,就跟着其他人离开了。
沈博宇的视线黏在了男人身上,直到对方的身影消失不见,才心里空落落的,继续朝车站走去。
在他看不见的地方,傅随停在拐角处。回想刚才小弟们不舍得他离开S市,再看着沈博宇离开的背影,淡漠的嘴角一点一点上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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