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隔壁的动静声在不久后就传来了,出于刚刚塞利格表现出的“熟稔”,就听到声音的时候,他就去开门想和隔壁的沈知洁打个招呼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不过出乎意外的是,出现在隔壁的并不止是他熟悉的那一个,戴着金丝边眼镜认真学习的少年,连带沈知洁的室友——一个拥有铂金色短发,湛蓝色眼睛的男人也在他身边。

        铂金色头发的男人皮肤也非常的白,几乎和我病态的皮肤差不多了,眉毛与睫毛都是非常漂亮的淡金色,无一显得他整个人非常的空灵,仿佛下一秒就会消失在空气中。不过他的打扮还挺新潮的,衣服和裤子看着都像最新款,双肩包也只挂在一个肩膀上,亮亮的皮面上还别着一些烫了散粉的卡通别针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沈知洁,又见面了啊。”见到金发男人的瞬间,塞利格先是被超乎他预料的人数,已经那人灿烂的外表扰得乱了分寸,不过很快就镇定了下来,与男人打起招呼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好,初次见面,我是塞利格·赫什,之前和沈是同学,想必你就是安德烈·米哈伊洛维奇?”

        沈知洁对他点点头,“好久不见,赫什。”并小声纠正,“我们当时是在隔壁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安德烈则仿佛很难才注意到塞利格般,等塞利格叫了他的父称后,才面带笑容地转头看向他。不过等大家听到他说了什么话后,才明白什么叫“笑里藏刀”,以及之后应该注意,每当安德烈再次这么笑的时候,就要给你的心脏打一针加强针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认识你,但我知道小沈是国立中学的,所以你也是首都人?现在你们之间很流行叫人父称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额……不是,如果有的话,我是想表示我的尊重……”塞利格连忙解释,“我是从表格上知道你的名字的,没有什么奇怪的意思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是吗?没有这样的流行吗?”他无视了塞利格的回应,用着非常夸张的表情,又问了沈知洁一遍,得到了否定的回复后(沈:确实没有),他就收拾了之前和善的表情,目露凶光道,“那就是你故意这么做了。天呐,我没想到首都人居然这么没礼貌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的,我想你误会了什么?我只是想和你打个招呼罢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想我也表现得很明显了,”安德烈用一手扶着墙,将背包挂在另一只手上,沉沉的背包打在地板上发出了“pong”的一声,似乎塞利格说错些什么,下一刻,他就会拉着背包带子,做出些违反公序良俗的举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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