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深知世人容不下我们,也早就该对主报以信仰。
我们天生罪孽,可我的教义里并没有着绝对的真理。带我去教堂吧,我会像只忠犬将你的谎言奉若神明,顶礼膜拜。我将供诉我的所有罪孽,你大可磨刀,赐予我永生的死亡。
主啊,让我把生命献给你。如若处于鼎盛之世,我为邪恶的异端,我的爱人便是阳光。为得主的垂怜,需要做出献祭。而那圣桌上的血肉,便是我高大英俊的爱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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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45年伦敦。
这是一个极阴沉的夜晚。
特拉法加广场的大钟刚刚报过夜晚的第七个时辰。钟楼广场早就空空荡荡,一片寂寥,古老的男爵府前,灯光也在逐一熄灭。
一个金发年轻人正沿着林荫路,从国家美术馆走回家。
刚从艺廊出来的年轻人身着朴素的厚粗花呢西装,他神情略显疲态,心情也并不怎么美妙。
走至男爵府门前,他忽然慢下了脚步,并用那双蓝色的眼睛不时向二楼的窗户张望着什么:“卡蜜儿!卡蜜儿!”
——那位美丽的贵族小姐果然没有同往常一样出现。已经三天了,她那青色长藤与粉白玫瑰环绕的窗框始终空空荡荡。
年轻人在原地懊恼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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