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府文教司列印百万册民用版《寰宇四海图志》,发往各级官府和官学,各郡县的新华书局亦上架贩售,以“教化万民”,使其尽知七洲之地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农府颁布公告,即日将增设外务部,下辖四大殖民公司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司,非是后世意涵,乃为公府司所。

        具体到大农府创设的殖民公司,即为外务部辖下四司,掌亚欧、美洲、非洲、南洋的殖民相关事务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大农府执掌的多为商务事项,真要在海外行殖民之事,尚要经由丞相府核准,御史府和廷尉府派员监管,太尉府出兵协助。

        四大殖民公司的定性和职守,更是经由各府署研议,共同呈交皇帝陛下裁定,且已垂为定制,轻易不得变更。

        亚欧殖民公司,三大殖民手段皆无限定,可因应局势进行调整;

        南洋殖民公司,采掠夺型殖民及有限度的拓殖型殖民,即在南洋诸岛乃至澳洲,凡汉军“未履之地”,臣民“开荒”所辟之山林矿藏,十年内皆为其私地。

        若如实向朝廷申报私地产出,且缴纳相应赋税,饶是汉廷日后在当地设衙治政,亦不会将其私地无偿收归国有,诸如各类矿藏,若开辟此地的臣民有意继续开采,可优先向大农府“购买”相应年限的开采权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若未经申报,或刻意逃税漏税者,汉廷则不承认臣民对其开荒地域的所有权。

        譬如现今吕宋岛的诸多金矿,朝廷不管,却不代表前去淘金的百姓就拥有那些矿山,若朝廷日后要将之收归,也是无话可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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