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得夜幕降临,他更是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抢劫,他被数个蒙面大汉劫持到了长安东市,除了贴身衣裤外,劫匪只给他留下了一件破烂的麻衣和一个破碗。

        刘德不笨,自能猜到这一切皆是太子刘彻搞的鬼。

        否则哪有这般巧,无论他走到哪里,都会碰到多管闲事的兵士。可他知道哪怕就是刘彻将自己活活饿死,也没有人能以此为由向刘彻发难。大汉就是认印不认人,你自个把印丢了,饿死了也怨不得别人。

        整整三日,刘德端是滴米未进,入夜后便学着路边的乞丐,寻个避风的角落蜷缩成一团。虽已要入夏了,但长安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的他,披头散发,面容枯槁,浑身散发出一种腐肉般的恶臭,连附近的乞丐都离他远远的。当然,并不是说乞丐们比他干净,而是能感觉到他周身笼罩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浓郁到无法化开怨念。

        咚!

        食肆的伙计狠狠的踹了刘德一脚,朝他脸上啐了口唾沫,呵斥道“给老子死远点!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?”

        食肆附近一般都会有乞丐,只要乞讨时做得不过分,伙计们也从不难为他们,甚至有时会端出些剩饭剩菜放到他们的饭钵中。但是眼前这个乞丐着实招人厌恶,既不肯吃伙计拿来的剩饭,又死死赖着不走,还摆出一副随时要死的样子,吓得来往的行人都不敢进食肆吃喝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刘德被伙计狠狠踹在大腿上,只觉一阵剧痛,竟不可思议的清醒了一些。他擦了擦脸上的唾沫,喉咙里发出低哑的嘶吼声,如野兽一般冲上去保住伙计的大腿,狠狠的咬将下去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中尉府的正堂上,郅都皱着眉头看了看堂下被打得浑身是血,如同死狗一般趴在地上毫无声息的刘德,对着被人用担架抬来的食肆伙计问道“就是这乞丐咬了你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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