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上,迫击炮的发展,是在一战时期,那时候由于普遍进行战壕战,所以很需要一种弹道弯曲,重量轻便,容易携带的火炮,也就是在那种情况下,各国才开始注重迫击炮,并投入精力开始研发。真正意义上可以分解的迫击炮,那要到1915年,由英国发明家温弗雷德.斯托克斯爵士在1915年发明了斯托克斯式战壕迫击炮之后,才出现第一款现代意义的迫击炮。
虽然此时各国都没有过多重视迫击炮,可一旦有成熟的样品出来,并且表现出非凡的威力后,那大家也都不是傻子,总会有聪明人看重这款武器的价值。
正如一战时期最早大量使用机枪一样,这一次,也是德国最早看上了这款迫击炮的价值,因此不但花大价钱购买了这款武器的生产技术,还购买了两百门火炮回去,用于研究仿制。
原本德国是想买个二十门的,但李志高不干,非咬定了如果要买,最少二百门发货,没办法,对方实在对这款武器爱不释手,于是就咬牙买了下来。当然,以德国的技术跟工业能力,仿制这款武器不成问题,只不过还是受限于材质,特别是炮管材质,所以威力肯定不如李志高这里生产的“原版”,重量也会重许多。
德国只是最早买这款武器的,但最大的客户,居然是法国!
法国人原本是没有购买意向的,毕竟他们的75小姐速射炮已经自认是世界先进的火炮,也不相信这种单薄的小炮管子能有多大威力,但偶尔“听说”了冤家对头德国人买了两百门迫击炮之后,也开始着急,于是也买了两百门回去。然而,在试验了一下威力后,他们对这款火炮大加赞叹,发觉这款迫击炮在某些方面,至少是射速跟威力方面完爆他们的75小姐,顶多是射程略有不如,但重量却轻的离谱,于是又多买了两百门,合起来是四百门。
在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,在普法战争至一次大战之间,除了攻城臼炮以外,绝大多数的陆用野战炮的口径都是50到90mm之间,含炮架在内在一至四吨左右,理由也很简单,更大的炮,驮马就拖不动了,毕竟这还不是一个内燃机占统治地位的时代。
倘若是用於攻略要塞用的列车炮或攻城臼炮也就罢了,但是野战之中,一门走不动的重型火炮在进攻时将会带来严重的补给负担,也跟不上部队的推进,因此,此时欧洲各国的野战炮,普遍没有超过90毫米的,大多是75毫米为主。
然而,李志高这边生产的90毫米迫击炮,重量极轻,射速极高,威力不错,射程也过得去,这在此时十分注重射速的法国来说,是极其喜欢的。
至于为什么多买,法国虽然也购买了这种武器的生产技术,但负责采购的那名法国人恰好很懂炮,他很明白,这款迫击炮最重要的地方就是高性能的炮管以及高性能的特殊炮弹,以法国的军工技术,很难生产出这样的迫击炮,而就生产价格来说。也未必能比这种出口价仅仅6000银元便宜多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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