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念耷拉下眼皮,哦吼,听语气好像还挺引以为荣?
然后是一个两耳打了许多耳钉,看起来有点快要接近非主流的男生:“鼓手,月山小次郎,我是中日混血。”
一念挑眉,呵,月山小次郎。
接着是一个很白净的男生:“键盘手,花知行,我没什么特别的。”
一念微笑点头,花知行嘛……是个好孩子。
最后是几个人之中最平平无奇的,也是最有礼貌的:“吉他手,主唱,秦卫风,你好。”
一念多看了几眼,Emmm……秦卫风原来长这样。
只是她没想到,余杭现在居然是他们乐队的两大主唱之一。
原书是青春疼痛文学加狗血言情,这种一开始就很好的哥儿们,通常最后都会以撒狗血的悲剧收场。
这几个人,就是原书里红极一时的摇滚组合,不过他们出道时间是大学,余杭那时已经是情歌王子了,跟他们不是一个风格的。
谁能想到这些人居然在高中时候一起玩耍呢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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