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下来一个证人的出场彻底解决了疑惑――裁判!

        裁判本来就是代表公正的,何况这个裁判还是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的,县体委的官员。

        更何况……这个裁判在刚才的混战当中也挨了几下黑拳黑脚,都是二中那个十号不忿他的判罚偷偷打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当这位出场之后,很明显就是偏向了一中这边。

        老实说,一中这边也不是没有责任――当时明明知道二中的人一肚子的火,他们说话却还一点都不客气,这不就等于是火上浇油嘛?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这个责任也算不得有多大。

        起码裁判说起事情起因时压根没追究一中这群学生的责任,就说是二中的人先动的手,本来一中的还在拉架,可是他们的球员也动手了,而且动手的人越来越多,最后就演变成了群架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么一来,一中这边的责任在几句话之间就被降到了最低……几乎为零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想看,别人都动手了,拉又拉不开,不反击怎么办?

        二中校长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!

        先动的手,人又比对方多,可最后的结果竟然还是打输了!而且还是比赛踢输了以后动手打人……总之,这件事情从道理上到结局,二中是从里到外一点好处都没捞到,尽赔本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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